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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》
2020年3月30日 重庆市场监管 重庆市场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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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推进包容审慎监管,促进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,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《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》。

主要内容涉及市场监管13个领域


经过深入研究,广泛听取意见,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出71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。这些违法行为按照类型划分,涉及市场监管13个领域,包括证照、广告、网络合同、知识产权、特种设备、计量、标准化、工业产品、认证、食品、药械及化妆品、一般产品质量及价格监管领域。


《清单》将实践中多发且经反复证明、没有争议的违法行为列入,较外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公布的《清单》有较大幅度增加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探索性。同时,《清单》所列免罚事项未必穷尽,《清单》颁行后,如果执法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减的项目,可以适时调整。


















《清单》的颁行,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举措。制定《清单》重要目的,就是要通过依法免罚,激励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,消除、减轻社会危害后果,增强“免疫力”,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。《清单》回应企业关切,服务市场主体发展,为各类经营者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,让经营者感受到“执法的温度”,对当下减轻疫情影响,支持企业复工复业尤其具有现实意义。《清单》将各种违法行为的“免罚”情形对外公布,有利于解决基层执法“困惑”,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监督,对于市场监机关牢固树立“包容审慎”执法理念, 促进职能转变,实现“精准”执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。
需要强调的是,不予行政处罚并不意味着纵容违法行为。
执法绝非以罚代管,“免罚”也不等于“免责”,更不意味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可以撒手不管、纵容违法行为。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要全面理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,对《清单》所列轻微违法行为,除责令改正外,还要通过责令改正、批评教育、告诫约谈等行政命令、行政指导方式,防止经营者“明知再犯”,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。在规定的“责改”期间内,如果发现经营者拒不改正,或者多次明知故犯的,应当严格依法处罚。因此,《清单》的颁行不会造成经营者恣意妄为、放胆违法的现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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